大女兒讀國二時,導師在課堂上出了一道作文題目:我的偶像。當時一般青少年的偶像大都是偶像劇中的俊男美女,或是在螢光幕上載歌載舞的巨星,誰也不會想到是一位年近半百的老頭吧!
回憶起那天下午,父女三個人來到住家附近的運動公園。剛到公園入口,迎面而來的,是一堆令人發噁的垃圾,我順口提議大家捲起袖子把這堆垃圾整理一番。當時內心想法,無非是希望能有一個乾淨的公園,沒想到這樣極其平常的一段對話,卻在女兒心中烙下很深的記憶,成了作文簿中鮮活的寫作題材。
看著女兒的作文簿,我決定要永遠當女兒的偶像,只要晨起到公園運動,一定撿拾民眾隨手丟棄的垃圾,日復一日,月復一月,年復一年,整整進行了八年之久。
剛開始,礙於眾人的眼光,會選擇天尚未亮、民眾稀少之際,趕忙撿拾丟棄的垃圾。但因為要非常早起、加上偶而會遇到熟人,一句句:「啊某某某,你好棒喔,功德都讓你賺去了」、或是「某某某,你好勤快,這個公園如果沒有你,不曉得會髒成怎樣」……內心曾經徬徨過無數次……「要繼續撿嗎?」「別人是怎樣看待這件事情的,自己會不會是沽名釣譽啊?」經過幾番掙扎,決定不管別人的閒言閒語、或是以什麼樣的眼光看待這件事情,繼續堅持做下去,一做就是八年。
八年當中,因為寄居外地,每當返鄉探望年長的父母時,心中難免記掛公園的垃圾,會因為沒有人撿造成髒亂。就這樣過了五、六年,卻在幾次返鄉探視父母、隔天回到公園繼續日復一日的撿拾工作後發現,公園不再像過去那樣髒亂無比。私下觀察,原來是一對同樣每天早起到公園運動的夫妻,在我無法到公園撿拾垃圾之際,接續了這一份沒有多少人願意去做的工作。
俗云:「德不孤,必有鄰」,原本只是希望圓孩子一個夢想,永遠當孩子心中的偶像;一個發心,希望給大家一個乾淨的公園,卻在不經意中影響了其他人,願意捲起袖子做著別人不願意去做的工作。內心企盼著,社會上如果大家都能代人著想,即使是螢火微光,也能照亮大地,形成善的漣漪,何樂而不為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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